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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打击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7-07-23 00:00 浏览量: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所于2007年7月6日对在益阳电视台、益阳电台、益阳日报发布的医疗广告的内容进行了监控,经审查,共有7家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现予以通报。 一、益阳市交通医院 广告内容:肝病广告; 刊播媒体:《益阳电视台》;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 处理结果:警告、责令改正; 公示情况:全市卫生系统通报。 二、益阳市前进医院 广告内容:肝病广告; 刊播媒体:《益阳电视台》;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 处理结果:警告、责令改正; 公示情况:全市卫生系统通报 三、益阳市黄京医院 广告内容:肛肠科广告; 刊播媒体:《益阳电视台》;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 处理结果:警告、责令改正; 公示情况:全市卫生系统通报。 四、益阳市长春医院 广告内容:肝病广告; 刊播媒体:《益阳电视台》;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 ; 处理结果:警告、责令改正 ; 公示情况:全市卫生系统通报。 五、和睦佳女子医院 广告内容:妇产科广告; 刊播媒体:《益阳电视台》;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 处理结果:警告、责令改正; 公示情况:全市卫生系统通报。 六、常德江南医院 广告内容:皮肤性病广告; 刊播媒体:《益阳电视台》; 违法事实:人物专访出现医疗机构名称; 处理结果:转常德市卫监所处理; 公示情况:全市卫生系统通报。 七、益阳市中医院 广告内容:肝病广告讲座; 刊播媒体:《益阳电视台》; 违法事实:未提供广告审查证明; 处理结果:警告、责令改正; 公示情况:全市卫生系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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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系统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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