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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商调整的说明书

发布时间:2026-07-06 15:23 浏览量:

致各中标产品生产厂家: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对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商入围遴选项目(招标编号:HNXZ-2026-YYFGS-RKZB-0102-1)已完成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5月9日及6月2日分别公示了成交结果。目前所有中标包段的中标方均已确定。

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医用耗材的遴选、采购等工作进行全流程管理。同时,依据《湖南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湘医保发〔2025〕40号)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在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管理。结合我院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现就配送商调整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配送商调整说明

根据招标结果及我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将对各中标产品的配送商进行重新选定。新的配送商名单以我院招标结果公示为准。

二、需贵公司配合的事项

请各中标产品生产厂家根据新的配送商名单,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开具授权书:请贵公司向我院新选定的配送商出具正式的配送授权书,并同步在招采平台完成点配操作,以确保该配送商获得合法授权,承担贵公司产品在我院的配送业务。

提供产品资料:向新的配送商提供完整的产品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未配合处理的说明

根据《湖南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生产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并对其产品的质量、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确需变更的,应由生产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开具授权书及提供产品资料的厂家,请贵公司于2026年715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说明,阐明不配合开具授权的原因。逾期未配合且未提交书面说明的,我院将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管理规定,视为贵公司自动放弃该产品在我院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3874312198

地址:益阳市高新区金山路453号

感谢贵公司的理解与配合!

 

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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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四医院 作者:责任编辑: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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