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院相关人员补缴社保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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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人员:
经多方协调,对2014年9月至2018年4月机转企的在职、辞职人员的社保个人自付金额进行补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17:00止(1月11日、12日加班收费)。
二、收缴方式:
银行转账:
户名: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账号1912031009200013129,开户行:工商银行益阳分行朝阳开发区支行,请备注好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免重名);如需收据,可以缴费后至医院财务部伍博文处开具。
三、收缴要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社保个人自付金额的人员作为放弃本次补缴权利,今后医院将不承担任何补缴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请相互转告。
四、请各位保持通讯通畅,如有电话变更,请主动联系医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18692718667 13873722376
13873709921
五、人员名单(见附件)
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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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四医院
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系统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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